脱模剂试样量应由试验计划和设备实际用液需求决定,不能给所有模具统一规定一桶或几公斤。先明确要比较哪些条件、每组需要多少工作液,再按已经确认的配制方法计算原液需求,最后与供应商确认可提供的样品包装。
本文是一份试样预算方法,不是任何型号的推荐用量。具体效果验收可结合脱模剂试样验收清单。
一、先列试验组,不要先决定买几桶
按材料、模具和拟验证的使用条件列出试验组。相同型号用于不同材料时,不应只做一组就默认覆盖所有产线;同一组也不宜同时改变浓度、喷嘴与成型条件,否则结果难以解释。
每组记录目标、负责人、验收项目和需要的生产安排。复核次数按现场要求确定,不把本文当作固定抽样标准。有关试样转量产的差异,可参考量产条件对照方法。
二、设备用液和实际喷出量要分清
试样预算中应核对储液容器、泵和管路的实际要求。向设备负责人确认最低运行液位、管路填充及试验结束后的处理方式,不根据产品说明书推算设备所需体积。
| 项目 | 需要确认 | 避免重复计算 |
|---|---|---|
| 试验运行 | 各组预计使用的工作液 | 说明是否已含启动阶段 |
| 设备占液 | 最低液位、管路填充要求 | 确认能否跨组沿用,不能默认复用 |
| 复核安排 | 需要保留或另配的数量 | 按既定试验方案列明 |
| 样品包装 | 实际可提供包装与数量 | 将剩余量与使用量分开 |
三、怎样从工作液计划换算原液?
先确认稀释描述的含义、计量方式和实际配方。不要把“稀释若干倍”“原液与水之比”以及按质量或体积计量混在一起使用。比重、体积与质量之间的换算也不能在缺少依据时直接假定相等。
一个纯算术示例:若已经批准的某组配方明确每份工作液由 1 千克原液与 9 千克水组成,三份就需要 3 千克原液与 27 千克水。这仅说明如何按配方累加,不是龙威任何型号的推荐比例。设备占液若已包含在三份中,就不要再加一次。
产品范围可从脱模剂产品目录确认。关于原液消耗和工作液用量的区别,可参考脱模剂用量与成本核算。
四、样品不够时如何调整?
优先与现场负责人核对试验顺序和范围,明确哪些结论可以取得,哪些需要下一轮验证。不应为了凑够工作液而擅自提高兑水量,也不能用一次短暂运行代替原先约定的完整验收。
剩余原液与已配工作液应分别标识和管理。能否跨天或跨组使用,需要按具体产品与实际状态确认,详见工作液存放与剩余液管理。
五、申请样品时提供哪些信息?
提供完整型号或待选材料、模具、试验分组、设备最低用液要求、预计试验时间和验收目标。通过提交脱模剂试样计划确认样品供应条件;本文不承诺免费样品、固定包装或交期。
